党建通告
首页  >  通知公告  >  党建通告  >  正文
关于拟确定石燕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

作者: 时间:2024-03-11 点击量:


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经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(团员通过团组织推优),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)讨论同意,报分党委(党工委)备案后,拟确定石燕同志为发展对象,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,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学习、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、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,对照党员条件(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),通过来电、来函或直接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、不宜发展的问题。反映的情况,要有事实依据。

公示时间:2024311日至2024317日(7天)。

公示期间电话:0716-8060890(校党委组织部)

电子邮箱:zzb@yangtzeu.edu.cn







附:拟确定石燕同志为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



             中共长江大学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委员会(盖章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3月11日

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大学路111号 长江大学武汉校区石油科技大楼A区2楼